

有關學院(研究院),各位同學: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最新通知,現將我校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第二批次的人員遴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參與本次人員選拔的項目及其咨詢郵箱如下:
序號 | 實施單位 | 項目名稱 | 留學國別 | 留學單位 | 留學身份 | 郵箱 |
1 | 數學科學學院 | 科學計算創新型復合人才培養項目 | 法國 | 波爾多大學 | 博士后訪問學者 | mathyjs@xmu.edu.cn |
2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軟物質介觀結構構筑原理及應用國際聯合培養項目 | 美國荷蘭 | 華盛頓大學瓦格寧根大學 | 博士聯培博士 | zhangzs@xmu.edu.cn |
3 | 航空航天學院 | 航空多學科復合型國際創新人才培養項目 | 德國德國新加坡美國 | 德國宇航中心慕尼黑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佐治亞理工學院 | 博士聯培博士聯培碩士訪問學者 | aeroyjs@xmu.edu.cn |
4 | 近海海洋環境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海洋與地球學院 | 近海海洋環境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廈門大學)與國外高校合作培養海洋與環境相關學科專業創新型人才項目 | 美國德國 | 特拉華大學亥姆霍茲基爾海洋研究中心 | 聯培博士訪問學者博士后 | hymel@xmu.edu.cn |
5 | 外文學院 | 聯合研究導向新型外語學科國際人才培養及交流 | 德國 | 柏林工業大學 | 聯培博士訪問學者博士后 | mao.xq@xmu.edu.cn |
6 | 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學科交叉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英國荷蘭德國丹麥 | 英國布里斯托大學英國愛丁堡大學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弗里茨哈伯研究所荷蘭萊頓大學丹麥哥本哈根大學 | 博士聯培博士聯培碩士訪問學者博士后本科插班生 | qfchen@xmu.edu.cn |
7 | 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經濟學院 | “經濟全球化與歐盟一體化(EGEI)”創新型人才項目 | 意大利比利時西班牙法國愛沙尼亞智利 | 意大利巴里“阿爾多莫羅”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西班牙坎塔布里亞大學法國里爾大學愛沙尼亞塔爾圖大學智利費德里科圣瑪麗亞科技大學 | 聯培碩士訪問學者 | zengmin@xmu.edu.cn |
注:
1.各實施單位應嚴把推薦人員質量,嚴控本次人員推薦規模。計劃于2023年派出的人員不得納入本次推薦范圍。
2.博士后、訪問學者的選派工作應按照學校人事處有關要求和程序進行。有關實施單位在提交訪問學者、博士后類別的院級推薦名單前,應按本文“二、校內遴選工作時間安排”中的要求完成公示(公示時間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校內遴選工作時間安排
1.各實施單位自行確定其接收申請的截止日。申請人按《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人員申請材料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的要求認真準備和整理順序,并在截止日前向相應實施單位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
學生類申請人還應在“學校研究生系統(舊版)-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填寫校內申請、提交系統生成的《廈門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簡稱“校內申請表”,僅供校內審核使用)。
2.2022年8月27日前,各實施單位根據《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人員申請材料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立項通知及各實施單位制定的執行和管理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人選,經評審和公示(公示時間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向學校研究生院(學生類和博士后)/人事處(訪問學者)提交院級推薦名單。
各實施單位應嚴格審核候選人的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派出時間須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獲得邀請信或入學通知書的人員不得推薦;應按照創新項目外語合格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00)嚴格審核候選人的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外語水平不達標的人員不得推薦;應確保候選人國內學籍注冊專業大類應與所在項目立項信息中的選派專業保持一致。
3.8月27日前,各單位學生類和博士后候選人材料請按以下清單匯總提交至學校研究生院聯系人郵箱(chenquan@xmu.edu.cn)。訪問學者類別候選人材料請按有關要求提交至人事處。
?。?)推薦名單一覽表。應根據留學身份分別形成推薦次序,應涵蓋各項目本批次推薦的所有類別候選人。
?。?)各單位的推薦人選公示網址和頁面截圖。
?。?)單位推薦意見表(需兩種格式,即word文字版和簽字蓋章掃描件)。請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學風、學術業務水平、綜合素質與健康狀況等嚴格把關,對上述表現作出有針對性的具體評價,填寫推薦意見,由學院分管副書記、副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的完整申請材料。
4.9月1-2日,各實施單位組織經內部選拔推薦和公示后的候選人完成國家留學信息平臺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提交正式申請。
5.9月10日前,各單位收齊本批次所有類別候選人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留學申請表》(應有候選人近期彩色照片和簽名)及完整的紙質版申請材料統一交至研究生院存檔。
6.9月20日前,有關職能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校級推薦名單;對國家信息平臺上的正式網報材料進行審核,錄入推薦意見,公示推薦名單;提交正式校級推薦名單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7.國家留學基金委對各校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后確定是否錄取。錄取結果將于2022年10月底前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三、被錄取人員派出與管理
1. 2022年創新項目第二批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僅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計劃于2023年派出的人員不得納入推薦范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有關手續辦理、常見問題等請登錄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閱讀《出國留學人員須知》,并按要求辦理。
3. 派出前,留學人員須登錄信息平臺(https://apply.csc.edu.cn)按要求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須辦理國家公派留學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方式詳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須自行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辦理預定機票等手續。
4.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后10日內須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具體按照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要求辦理。
5.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院校和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學成后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到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登記回國信息。
6. 項目單位對其推薦的留學人員承擔管理主體責任,應按照項目實施和管理辦法,統籌考慮“選拔、派出、管理、回國”各環節,對留學人員加強目標和過程管理,具體工作應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
7. 本項目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后,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時,不受回國后滿兩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限制。
8. 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中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9. 其它有關事宜按照國家公派留學相關規定辦理。
四、聯系方式
1.各項目咨詢郵箱詳見“一、項目簡介”。
2.研究生院
聯系人:陳權,電話:2180887,郵箱:chenquan@xmu.edu.cn
3.人事處
聯系人:葉丹,電話:2182253,郵箱:rs@xmu.edu.cn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以國家留學網創新項目專欄公布的為準(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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